臺達VFD-L電機注意事項:
1、必須置于通風、無塵埃、干燥的位置。
1、必須置于通風、無塵埃、干燥的位置。
2、 儲存位置的環境溫度必須在 -20 ℃ 到 +60 ℃ 範圍內。
3、 儲存位置的相對濕度必須在 0% 到 90% 範圍內,且無結露。
4、 避免儲存于含有腐蝕性氣、液體的環境中。
5、 避免放置于地面上,應置于合適的臺架上且若周圍環境惡劣,則應在包裝袋中放置干
燥劑。
6、 避免安裝在陽光直射的地方或有振動的場所。
7、 即使濕度滿足規範要求,如溫度發生急劇變化,則亦可能發生結露和結冰,應避免存
放在這種場所。
8、 若已開封使用時並且超過 3 個月時,保存環境周圍溫度不得高于 30 ℃ 。這是因為考慮到電解電容器不通電存放時,當環境溫度過高,其特性易劣化。請勿在無通電的狀態
下放置一年以上。
9、 交流電機驅動器安裝在裝置或控制盤內不用時(尤其是在建築工地或潮濕而且灰塵特
別多的場所), 應將交流電機驅動器拆下,移放于符合以上所述的儲存條件的合適環